客服服务中心

  • 登录

  • 立即注册

当前位置: 帮助中心首页 > 通知公告 > 站内公告 > 有关“.商城”域名注册信息实名制的通知

有关“.商城”域名注册信息实名制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18-10-10 编辑: 客户服务中心 点击: 13373

Hi all,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146557/n1146624/c5778555/content.html 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http://www.miit.gov.cn/newweb/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709/n3057714/c5930543/content.html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域名持有人在注册域名时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等域名注册信息。

为了落实工信部要求,接到商城注册局通知,我司务必于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名下注册用户注册持有的“.商城”域名的实名制审核流程。如逾期仍未完成域名实名制审核,注册局为保证商城域名体系的正常运行,将有权将未通过实名审核的域名注册信息修改为注册局统一提供的临时实名模板信息,直至该域名实名制审核完成后再变更为注册用户的实名注册信息。

 

注意事项:

(1)  1、将域名注册信息修改为统一临时实名模板信息并不代表注册用户对所持有域名的权益、应尽义务及责任的放弃与转移。注册用户作为域名的实际注册人和持有人,仍需按照管理办法和通知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2)  2、实名认证资料包括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并必须要求上传相应身份证明材料,请按相关流程完成域名实名制审核流程。

(3)  3、商城域名的实名制审核根据规定为2017年1月1日以前注册的商城域名,此日期以前注册的商城域名未完成实名制审核的域名,商城域名注册局已向域名管理邮箱发送通知。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服务微信
Copyright ©domain.zhong.top,All Right Reseved.中拓互联
工信部备案: 闽ICP备10008095号 域名服务许可证: 闽 D3.1-20240005
团购 咨询

在线咨询

电话

客服热线 18030179933

工单 购物车